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,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,中足联筹备组将于2023年4月至12月组织多项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梯队赛事。
为确保赛事顺利举办,同时更好地利用各地足球设施,现征集赛事承办地。相关赛事承办要求如下:
一、比赛及时间
(一)U-21联赛
1.预赛阶段:4月22日至5月4日。
2.决赛第一阶段:5月26日至6月10日。
3.决赛第二阶段:8月12日至8月24日。
4.决赛第三阶段:9月17日至10月2日。
5.决赛第四阶段:10月25日至11月8日。
(二)U-17联赛
1.预赛阶段:7月3日至7月13日。
2.决赛第一阶段:7月21日至8月5日。
3.决赛第二阶段:12月11日至12月26日。
(三)U-15锦标赛
1.第一阶段:9月3日至9月13日。
2.第二阶段:11月16日至11月24日。
比赛时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。
二、接待球队数量
每个赛区至少承担6至8支球队的比赛。
三、承办标准及要求
(一)比赛场地
1.足球场规格应符合《FIFA竞赛规则》规定,为天然草皮并应确保平整。
2.接待6支球队的赛区应至少提供3块正式比赛场地和1块备用比赛场地;接待8支球队的赛区至少提供4块正式比赛场地和1块备用比赛场地。
具体场地尺寸要求如下表所示:
3.每块比赛场地须至少配备有更衣室、20座替补席、四官席等竞赛设施。
4.比赛场地需符合赛事电视转播要求,转播用设施设备完善。
5.承办赛区至少有一块比赛场地配备有3000人以上看台,并符合观众入场的相关要求。
6.最好至少有一块比赛场地配备灯光,具备晚场比赛条件,并达到电视转播要求。
(二)训练场地
1.接待6支球队的赛区训练场数量至少为3块,接待8支球队的赛区训练场数量至少为4块。训练场地应相对集中。
2.场地规格应符合《FIFA竞赛规则》规定,为天然草皮并应确保平整。
3.比赛场地和训练场地草坪应统一质量标准。
(三)食宿保障
1.原则上,承办赛区应提供竞赛官员和球队各一家酒店;如安排竞赛官员与球队入驻同一酒店,则居住区域需要有明显的空间及动线区分。
2.酒店距离训练、比赛场地车程均在20分钟以内。
3.酒店应具备提供清真餐的条件。
4.酒店房间保证24小时提供热水。
5.酒店应提供符合赛事标准的洗衣服务。
6.酒店应免费提供健身房及康体设施。
7.酒店应提供快递收发服务。
8.球队住宿的酒店须满足以下要求:
(1)能同时接待所有参赛球队,并为每队提供单独楼层。
(2)至少可为每队提供15个标准间、5个单人间和1间医疗室(或装备存放室)。
(3)酒店餐厅可满足250人同时就餐(自助餐一日三餐)。
(4)应免费提供2间可容纳30人以上的会议室为球队使用,并配备投影仪、电视机、大白板、双色白板笔等设施,提供至少30人使用的桌椅(按教室方式排列)。
(5)有足够数量的房间和其他设施接待参赛球队的超编人员。
9.竞赛官员住宿的酒店需提供以下服务:
(1)应为竞赛官员提供单独楼层。
(2)中足联筹备组官员、赛区协调员、比赛监督和裁判监督为单人间,裁判员等为双人标准间。
(3)独立的用餐区。
(4)应免费提供1间可容纳20人以上的会议室为竞赛官员使用,并配备投影仪、电视机、大白板、双色白板笔等设施,提供至少20人使用的桌椅(按教室方式排列)。
(5)应具备其他临时小型会议需要的会议室(一般20人以内)。
(四)交通保障
1.须提供大型客车和货车为各球队抵离赛区及训练、比赛期间使用,抵离赛区费用由球队承担。
2.须提供小型客车为接送竞赛官员抵离赛区使用。
3.须提供专用工作车在竞赛日为竞赛官员使用,满足赛区协调员、比赛监督和裁判组不同时间抵达赛场的需求。
4.须提供两辆备用工作车,分别在球队和竞赛官员驻地,为临时医疗服务和紧急工作需要使用。
(五)竞赛保障
1.应配备竞赛组织人员配合中足联筹备组工作,其中:
(1)具有足球赛事组织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若干。
(2)球童(每场):6名。
(3)旗手(每场):8名(可由球童兼任)。
(4)担架员(每场):8人(要求男性,年龄需满16岁)。
(5)技术录像拍摄员(每场):1人。
2.比赛场地和训练场地均应提供医疗服务,并配备救护车。每场比赛救护车不少于2辆。
3.提供换人牌、角旗、气筒、裁判用品等竞赛物资。
4.应为参赛球队提供足够数量的训练和比赛用矿泉水(配备标准:每人每天总量不少于3升)和冰块。
5.应在比赛场地设立竞赛办公室,供赛区协调员、比赛监督、裁判监督日常办公使用,并配备电脑(至少2台)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扫描仪、传真机、网络及必要的茶点。设置球员及裁判员休息室、兴奋剂检测室等必要功能房。
6.技术录像:
承办赛区须完成每场比赛的技术录像工作(用于仲裁),配备摄像机(2台)、移动U盘或硬盘等设备。
(六)安保服务
1.承办赛区应为比赛提供足够数量的安保人员。无观众的比赛,每场比赛安保人员不少于4人;有观众的比赛,需有明确的安保方案。
2.比赛期间应实施证件管理,确保赛时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内场。
3.应为运动员和竞赛官员住宿酒店提供相应的安保服务。
4.赛区应保证与属地公安局紧密联系,准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(七)医务服务
1.赛区应设定点医院,并开通就医绿色通道。
2.赛场应配备救护车至少2辆,并配备相关医务人员及AED除颤仪等急救设备,救护车应于赛前60分钟抵达赛场,至赛后球队离开比赛场地后离开。
3.赛场应设置医务室,并配置AED除颤仪。
4.球队驻地和训练场地均须提供必要的医务服务。
(八)转播与宣传
1.承办赛区应根据赛事转播需要,做好转播硬件设施搭建与布置。
2.承办赛区应确定新闻负责人,负责赛事的相关宣传工作,并在本地电视、报纸等媒体宣传赛事。
3.承办赛区应组织1-2名专业摄影人员拍摄每场比赛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图片。拍摄的数码图片应按要求整理后报中足联筹备组备存。
4.承办赛区应在网络、用电、设施设备等方面支持赛事电视转播工作,特别是开放观众和在全国性电视台播出的比赛场次。
四、商务权益
(一)中足联筹备组拥有赛事全部的市场开发权益、电视转播和新闻宣传报道权以及与比赛相关的权益,并有权转让和授权给承办赛区或其他单位。
(二)赛场应设置标准足球场地广告板(每块规格为高1米、长6米),数量至少为6块,其中包含:比赛名称1块(使用2块标准版长度)、中足联筹备组广告板4块等。
(三)承办赛区应配合中足联筹备组及其赞助商的相关商务活动。
五、经费条件
(一)中足联筹备组将根据赛事级别和规模提供一定的竞赛组织费,并与承办赛区签定承办协议。
(二)承办单位应负担比赛的组织费用,包括不仅限于如下:
1.竞赛组织、人员服务、场地租用、器材设施、安保、医务、接待及工作车辆租用等。
2.中国足协、中足联筹备组选派的竞赛官员、电视转播人员比赛工作期间的食宿。
(三)比赛开放观众产生的门票等成本由承办方承担,收入由双方约定分成。
(四)参赛球队赴赛区产生的往返交通费、赛区食宿费等费用由球队承担。
六、其他
中国足协会员协会、各级职业足球俱乐部、在中国足协或其会员协会注册的业余足球俱乐部、各类体育(足球)训练基地等均可提出申请。以会员协会名义提出申办的,需得到同级体育部门的同意,并出具相关文件;其他单位申办的,需得到所属中国足协会员协会、所在地设区市以上体育部门的同意,并出具相关文件。
申办截止时间为3月17日。申办单位需将申请报告、赛区申请表(见附件,加盖公章)、相关单位同意函等文件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yanyikuan@cfa-csl.com.cn。
中足联筹备组将根据申请材料择时对申办单位进行实地考察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比赛训练场地条件、接待保障条件、人员团队、气候交通等方面。考察合格后,逐步确认具体赛事承办地,并与承办单位签订赛事组织协议。
七、联系人
中足联筹备组:严亦宽
联系电话: 010-5929 9230
电子邮箱: yanyikuan@cfa-csl.com.cn
中足联筹备组
2023年3月3日